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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青年视角》于12月11日刊登的黄可欣同学投函《公共空间岂能一家独占?》:
我们感谢黄同学的投函。
市镇理事会负责管理组屋区的公共区域。根据《市镇理事会法令》,市镇会有权制定附属细则(by-laws),以规范公共区域的使用,包括禁止在公共走廊堆放过多可能妨碍通行的物品。市镇会定期巡查,并根据收到的关于公共走廊杂物堆积的反馈采取行动。违反市镇会附属细则的居民,最高可被罚款5000元。
政府也采取多管齐下的方法,解决走廊杂物堆积的问题。新加坡民防部队与市镇会密切合作,清理或移除公共区域内的丢弃物品或障碍物等火灾隐患。若火灾隐患未被消除,当局会对市镇会采取执法行动。建屋发展局也会进行检查,以确保组屋区管理良好,并将检查报告送交市镇会跟进。
为了促进组屋区的睦邻关系,并激发更多的睦邻友好行为,建屋局推出“好邻居运动”等举措。建屋局也与新加坡行善运动合作,开展公众教育活动,如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视频,倡导优雅生活方式,包括保持走廊整洁无阻。
居民可通过“一联通”应用,举报走廊杂物堆积的情况,这些举报会转交给相应的市镇会跟进处理。我们大力鼓励居民尽己之力,保持走廊畅通无阻,共同维护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国家发展部建屋司高级司长
刘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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