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识法】备好书证与人证 避免遗嘱变“疑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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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寡妇晓冰找律师立好遗嘱,把遗产均分给两名单身子女。如今,她的遗产规划有变,因女儿闪婚,准备跟洋女婿移居瑞士,她想留多一些给儿子。为了省律师费,晓冰自行修改遗嘱,找两个亲友当见证人。但好友提醒她,遗嘱未经律师过目,若有任何疏漏,日后可能变成无效,给家人增添麻烦。遗嘱在什么情况下会失效?遗嘱若遗失或烧毁,执行人该怎么做?本期《说法识法》邀请四名律师解说遗嘱种种注意事项,以及如何预防遗嘱被质疑。
要避免遗嘱的合法性日后受质疑,遗嘱人制定遗嘱前,最好先获取证明心智健全的医疗报告,并让律师或医生担任遗嘱的见证人。
林美莉律师(Chevalier Law LLC)说,如果遗嘱受质疑,律师或医生见证人将能证明遗嘱人制定遗嘱时的心智能力正常,不受任何胁迫或不当影响。
林美莉说,遗嘱须按照《遗嘱法令》的规定签署,遗嘱人须年满21岁;立遗嘱前,须确保先前的遗嘱或附件都已撤销。
“多数人不熟悉的条规是,遗嘱人必须在两个证人在场下签署遗嘱,见证人也必须签署,而且不能是受益人或受益人的配偶,否则遗赠将被视为无效。 ”
她指出,律师会要求遗嘱人再三检查遗嘱内容是否已涵盖、处置好所有资产,因为亲友可能对遗嘱人的资产是否得到适当处置提出质疑,例如联名形式拥有的银行账户或房地产。
以房地产来说,房地产可以是以联权共有(joint tenancy)或分权共有(tenancy-in-common)。
“联权共有”是指两人或多人共同拥有房地产的业权,各人权益相同,一人死后,其业权归余下尚存者,意味着有立遗嘱或无遗嘱,受益人或继承人都将无法获享业权。
“分权共有”则指两人或多人按均等或不均等的份额,各自拥有业权,一人死后,不论有没有遗嘱,其业权都归受益人或继承人。
“除非联权共有人打算死后,把业权归给另外活着的联权共有人,不然在立遗嘱之前,就必须确保所有联权共有的房地产都已终止,也就是转成分权共有的形式,才能通过遗嘱分配。”
公积金存款若生前没提名 将根据无遗嘱继承法处置
另外,公积金存款是根据提名而非遗嘱分配。如果生前没提名,公积金存款将根据无遗嘱继承法处置。
信约律师事务所(Covenant Chambers LLC)执行董事李一阳律师和副董事黄惠恩律师指出,要避免遗嘱日后受质疑,起草遗嘱和见证遗嘱的签订都应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因为律师会确保一切手续都遵守遗嘱法令的规定,保证遗嘱的有效性。
“律师也会详记草拟遗嘱时的讨论。遗嘱若受质疑,这样的笔记将是重要证据,因为记录了起草过程,遗嘱人当时的明确意愿和立遗嘱的能力。”
专家:将医疗报告纳入遗嘱 有助证明遗嘱人有心智能力
何坚安律师(NLC Law Asia LLC)说,为了减少可能出现有人质疑立遗嘱人“欠缺心智能力”的争议,遗嘱人应考虑将医疗报告纳入遗嘱,证明他有能力制定遗嘱和处置财产。
“这份医疗报告的签发日期,最好与签立遗嘱的日期相去不远,一旦引发遗嘱人是否有心智能力的异议,就能成为提供同时期(contemporaneous)和客观的证据。”
他指出,在准备、草拟和执行遗嘱过程中,遗嘱人应寻求法律意见和独立证人的协助。
“遗嘱人应尽可能单独指示律师,不应让另一人,尤其是指定受益人,向律师发指示。”
遗嘱的内容应简单扼要,以遗嘱人最熟悉的语言念出,再逐行逐字给他解释,确保他明白内容,然后在两位见证人面前签订。
他提醒,如果要排除某些人为受益人,比如以为会分获遗产的配偶或子女,遗嘱人最好在遗嘱中作出声明加以解释,“他日遗嘱受质疑,声明可供法院考虑” 。
林美莉也提醒,遗嘱其实是书面的死亡愿望单,列明你要受益人或信托人在你离世后应当享有或处理的事。
“如果分配给A和B的遗产不平等,最好在遗嘱上明说,比如A所得比B少,是因为你生前给A的胜过给B的。如此一来,将能免除日后受益人因分配不均引发的纠纷。”
遗嘱有效性被质疑四情况
信约律师事务所的李一阳和黄惠恩律师,整理以下遗嘱有效性被质疑的几个情况:
■遗嘱造假
遗嘱人须了解遗嘱内容,在签订时遗嘱内容须反映他的真实意愿,这样的遗嘱才算有效。
若通过欺诈手段制定遗嘱,例如遗嘱人在不知内容的情况下被骗签署,或遗嘱造假,遗嘱将被撤销。
■遗嘱人缺乏心智能力
立遗嘱的能力( testamentary capacity )是指理解遗嘱效力的能力,而法律对遗嘱能力的要求如下:
- 了解立遗嘱的目的和后果
- 知道要处置的财产范围
- 知道受益人是谁,并接受他们索取财产的权利
- 立遗嘱不具任何异常心理状态
李一阳和黄惠恩说,如果遗嘱人有精神问题,不代表他就没有能力制定遗嘱。
“如果在立遗嘱之前就有精神疾病(比如失智症),导致他欠缺制定遗嘱的能力,是可以推定遗嘱人在立遗嘱时还是欠缺立遗嘱的能力。
“不过,若能证明制定遗嘱时头脑尚有清醒的片刻,这个推定可以被推翻。”
他们举徐妙玲就母亲遗嘱的合法性起诉妹妹徐嘉玲的案例(Chee Mu Lin Muriel v Chee Ka Lin Caroline)说,上诉庭确认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患有早期失智症,但这一事实不意味着她在关键时间欠缺立遗嘱的能力,“遗嘱人在执行遗嘱时,可能是清醒、并且有能力立遗嘱”。
■受不当影响
不当影响意味着遗嘱人的独立性受严重损害,被迫制定不想制定的遗嘱。
■没遵照遗嘱规格
没遵守以下任何规定,遗嘱可能视为无效。
- 须采用书面形式
- 须年满21岁
- 须在遗嘱下面签署
- 遗嘱人的签名必须有至少两人见证,而见证人必须在遗嘱人在场下签署遗嘱
- 两名主要见证人不能是遗嘱受益人或受益人的配偶
两律师最后提醒,遗嘱验证书一旦签发,任何异议必须在签发后的六个月内提出。
如果期限后才提出异议,就必须向法院解释为什么无法在六个月内提出异议,法院将酌情考虑,看是否允许异议方索赔。
遗嘱遗失或受损 是否被视为撤销?
遗嘱遗失、烧毁或损毁,如何是好?
林美莉律师说,原遗嘱不会立即被视为撤销。如果找得到遗嘱副本或草稿,而且可以提供让法院满意的解释,包括为何无法出示正本,以及副本或草稿与被毁的遗嘱内容相同,法院仍然可发出遗嘱认证书。
谈到相关证据,她举例说,遗嘱人曾电邮某人,谈论已立好遗嘱,并将遗嘱附加到电邮中。起草遗嘱的律师也可以作证,确认副本或草稿与原件的条款相同。
遗产若无副本或草稿 按无遗嘱继承法分配
林美莉说,若找不到副本或草稿,就当无遗嘱论,遗产按照无遗嘱继承法分配。
李一阳律师和黄惠恩律师说,如果遗嘱毁坏或损坏,只要不是故意被销毁或遗嘱人本身同意销毁,法院还是可以根据副本或草稿发出遗嘱认证,但申请人必须提出充分的证据,证明副本或草稿的内容跟原件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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