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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2月21日刊登的林淑芳读者投函《关注年轻人“卖慈善”现象》:
我们感谢林女士的投函。
对于她的呼吁,我们表示支持,并希望公众在街上遇到募捐者时提高警惕。
在《慈善法令》下注册、捐款豁免缴税的慈善团体,以及持有有效准证、海外慈善募捐项目经慈善总监批准的募捐者,须在开始募款的至少七个工作日前,在慈善网站(Charity Portal)披露筹款项目的详情。
公众可在慈善网站上搜索,核实募捐活动的合法性。
在进行沿街挨户募捐时,募捐者必须清楚表明他们所代表的慈善机构或团体,以及募捐目的。他们也必须携带一份由慈善机构签发的正式信件,信中应列明:一、募捐活动的详情;二、由慈善总监签发的QR码,或可查看募捐活动详情的慈善网站链接。正式募捐信上的QR码应仅链接到慈善网站,不会要求扫码者提供个人信息或付款。不想扫码者,可使用其他核实方法,如使用慈善网站的高级搜索功能、拨打慈善机构热线63376597,或发送SMS短信到79777查询(按照如下格式:FROrganisation Name)。若有疑问,公众应在捐款前联系募捐机构或了解更多相关信息。
公众也可电邮
mccy_charities@mccy.gov.sg
,向慈善总监举报可疑的募捐活动;如怀疑存在欺诈或诈骗行为,应立即报警。更多信息,可上网
www.go.gov.sg/safergiving
查阅。
文化、社区及青年部
慈善总监
陈金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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