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September 19, 2026

英国国会为何否决安乐死?

英国国会为何否决安乐死?

联合早报

2026-09-19

支持和反对的差异后面还意味着,一旦解禁安乐死,现实社会就会因种种因素,让弱势者“自愿”安乐死。这种杀人的栅栏绝对不能解除,甚至连小小的口子都不能放开,哪怕代价是个体病人的极度痛苦。

英国下议院9月11日以286票对270票否决一项将协助死亡合法化的法案。这意味着,英国现行禁止协助死亡的法律维持不变。

  在协助死亡法案的立法过程中,法案在下议院第一关就被否决,意味着它彻底被否决,连送去上议院辩论的机会都没有。

  英国国会否决的,并非广泛意义上的主动安乐死,而是《成年绝症患者(生命终结)法案》,即“协助死亡”的被动安乐死,否决“允许医生为临终绝症患者开具自用致命药剂”的权力。法案的具体规定是,只有被两名医生证实预期寿命不足六个月,且神志清醒的成年人才有资格申请。它针对的是已经在走向死亡的人,只是帮助他们缩短最后几周的痛苦,而医生也只可为他们开致命药物处方。

  安乐死分两种:主动和被动。前者是由医生或医护人员主动帮助生命垂危患者结束生命,开具处方药并直接将致命药物注射进患者体内。后者是医生只负责评估、开具致命药物处方,由患者本人亲自、自主服药或按下注射药物的按钮;如果患者在最后关头动摇,药剂就会收回。主动和被动安乐死的根本区别是,最终执行者是医护人员,还是患者自己。

  英国否定被动安乐死,说明对安乐死设置的门槛很高。英国下议院反对协助死亡法律的核心理由是,如果修改法律,解禁协助死亡,会使老人、残障者、贫困者或长期患病者等弱势群体陷入危险境地。尽管法案设置多重保障,但难以完全避免病人在现实中因为“不想成为家人的经济或精神负担”而感到被胁迫或暗示,从而作出非完全出于自愿、过早结束生命的决定。

两种生命价值观

  这种理由,是把尊重和保护生命的原则,扩大为全社会最低和最大的公约数,但也反映两种尊重生命权利的矛盾,因为提倡安乐死的人也是在强调尊重生命。

  在此次英国国会,多数议员投票拒绝协助死亡,表明他们认可的生命价值是绝对的、不可剥夺的。生命神圣不可侵犯体现为,生命不是一件可以由个人随意处置的物品。一旦法律允许国家机构或医疗系统合法协助结束生命,等于在制度上承认有些生命不值得存活。这会从根本上动摇现代社会对生命价值的绝对尊重。在现实社会中,老弱病残和贫困患者很容易受到来自家庭经济压力、医院床位紧张,或者是社会冷漠的隐形逼迫,“自愿”选择死亡。拒绝这项立法,就是要筑起法律的坚硬盾牌,保护每一个即使极度脆弱但仍想活下去的生命。

  但是,支持协助死亡的人认为,安乐死也是尊重生命。生命的价值在于质量与尊严,而不仅仅是维持心跳和呼吸。尊重生命的最基本前提是,尊重拥有这个生命的人的个人意志。当一个心智健全的成年人,面对不可逆转的绝症和肉体折磨,理智地选择体面离世时,国家和法律却强行用医疗手段维持他的痛苦,这是对个人尊严和自主权的极大践踏。强迫一个预期寿命只剩几周,每天靠强效吗啡也无法缓解剧痛的病人继续煎熬,并非尊重生命,而是增加痛苦和摧残生命。

  两种立场都声称尊重生命,差异在于,反对安乐死尊重的是生命作为生物学和法律符号的神圣性,而支持安乐死尊重的是具有正常质量的生命和个人尊严。不过,这种差异的后面还意味着,一旦解禁安乐死,现实社会就会因种种因素,让弱势者“自愿”安乐死。这种杀人的栅栏绝对不能解除,甚至连小小的口子都不能放开,哪怕代价是个体病人的极度痛苦。

全球艰难的立法历程

  安乐死(Euthanasia)一词源于希腊语Eu(快乐)和Thanatos(死亡),字面意思是“好死”或“尊严的痛苦解脱”,说明在古希腊时期已经成为人们对生命的一种理性选择。1870年,英国学者塞缪尔·威廉斯首次提出,应当立法允许医生使用吗啡来加速绝症患者的死亡。1906年,美国俄亥俄州起草全球第一份安乐死合法化提案,但最终被压倒性多数否决。

  二战时期纳粹的“T4计划”(计划总部设在德国柏林市中心蒂尔加滕街4号),以安乐死和优生学的名义,将精神病患者、残障者、智障儿童以及无法劳动的群体认定为“没有价值的生命”,进行系统性屠杀,受此影响,导致后来许多国家的安乐死立法都很难通过。

  时光辗转到1997年,美国俄勒冈州通过《尊严死亡法》,成为全球第一个立法允许医生协助自杀(协助死亡)的州,即允许被动安乐死。迄今,也只有荷兰(2001年4月)和比利时(2002年5月28日)等极少数国家通过主动安乐死法案。

  2016年,加拿大通过《C-14法案》,建立医疗协助死亡(MAID)系统,并在随后几年不断放宽门槛,医生也可以直接执行安乐死(主动安乐死),导致安乐死案例在数年内增加,甚至出现贫困残障者因为申请不到社会救济,只能申请安乐死的悲剧。

  一名51岁安大略省残障女性索菲娅(Sophia)于2022年2月获批离世。她在最后的遗言录音中说:“政府把我当成可以丢弃的垃圾、抱怨者、无用的人和一个大麻烦。”另一名申请安乐死的残障女性丹尼丝(Denise)称,如果政府能多给她一点生活救济,她绝不会考虑走这一步。幸运的是,全球数以千计的陌生人在读到她的报道后,通过GoFundMe平台,在短短几天内为她筹集超过6万5000加元的紧急救助金,使她得以搬入安全居所。

  种种情况说明,英国的被动安乐死立法未通过是有原因的。反对安乐死的议员进一步提出,应优先改善临终关怀与社会护理,政府不应将协助死亡作为减轻病患痛苦的捷径,而应将精力和资金优先投入到安宁疗护和成人社会照护体系的建设中。英国首相伯纳姆也认为,关于安乐死合法化的辩论,应当等到英国的临终关怀和护理体系得到实质性改善后再行讨论。

  为了保护弱势群体,无论是英国还是大多数国家,都不会轻易通过安乐死立法,主张和支持安乐死合法的人,可能还要等待更长的时间。

  作者是北京学者

张田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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