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
200年法治朔造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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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精神不仅关乎律师和法律条文,更是支撑新加坡繁荣稳定的基石,为社会带来公平与可预见性,让新加坡得以从一个殖民地贸易港口,蜕变成今天的国际大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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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法治?
撇开法律术语,法治是一套历久弥新的原则:没有任何人 (包括政府在内)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条文必须清晰明确,并由独立的法院一以贯之地公正执行。无论身份地位或经济能力,每个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并有权获得公平的审讯。
法治绝非抽象的理念,它让每一位公民坚信自己能够在法庭上获得公平对待,也让每一家企业确信合同将获得履行,并让每位投资者笃定规则不会朝令夕改。
对于一个资源匮乏的微型城市国家而言,信任就是最重要的资本。以下时间轴,回顾了新加坡法律体系的演变历程,展现法治精神如何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时代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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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6年至1990年代:
建国时期
从殖民遗产到建国基石
【加坡的现代法律制度承袭自英国。1826 新 「年颁布的《第二司法宪章》,奠定了新加坡现代法律和司法体系的基础。这也是新加坡首次确立了一套适用于岛上所有居民的统一法律制度,不分种族、语言或宗教。这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然而,在殖民统治时期,法律更多是为了维护大英帝国和殖民贸易利益,而非为了造福普通民众。当时的司法体系仅为商人提供经商所需法律确定性,并协助殖民政府发展贸易、增加财政收入,其中包括透过发放鸦片销售执照来牟利。当时的法庭基本上是富裕阶层的专属领地,社会福利匮乏, 警察在维持社会治安和执法方面的能力也相当有限。
法律制度的重心直到独立后才开始转变。1965年新加坡成为主权国家后,身为律师的建国总理李光耀与建国领袖们意识到,法治是殖民时期留下的最重要遗产之一,但他们也意识到重塑法律制度的必要,以承担新的使命:成为建国的重要支柱。
为了实现这一承诺,这个年轻的国家倾力打造强有力的法律机构,包括司法机关、总检察署以及警察部队,赋予它们严正公平执法的职责。1960年,新加坡通过 《防止贪污法令》扩大贪污调查局的执法权限,以铁腕全面打击贪污腐败。
为成长中的国家建立秩序
一套清晰、可预测且能够有效执行的法律规则,让企业和投资者对一个尚未经考验的新国家产生信心,使他们愿意在此扎根发展。
其成果十分显著。1965年,新加坡的人均收入约为500美元(633新元)。到了2024年,这一数字已跃升至超过7万5000美元。
同样重要的还有社会的安全稳定。上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的新加坡,长期受到私会党活动及帮派暴力困扰,并经历了1964年和1969年的种族暴动,社会局势动荡不安。法治随之成为恢复社会秩序、凝聚多元社会的关键工具。一
为了维护种族与宗教和谐,新加坡将平等原则納
入宪法,并于1970年成立少数民族权益总统理事会。其后实施的《维持宗教和谐法令》,进一步为不同宗教之间的和平共处提供法律保障。
为了打击犯罪,政府也陆续推出多项严厉措施。《刑事法(临时条款)法令》赋予执法机关取缔私会党的权力。针对毒品的法律亦不断收紧,并于1975年对严重贩毒罪行引入死刑,以强力遏制毒品犯罪。
法律也为各项社会政策提供制度依据,深远地影响着新加坡人的日常生活。
《建屋与发展法令》落实公共住屋政策。中央公积金保障退休储蓄。1970年实施的《国民服役征召法令》巩固了国防。此后推行的国民强制教育制度,则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入学。每一项政策都是通过法律条文得以落实,至今仍深深影响我们的日常生活。
法治同样塑造了年轻
岛国在国际舞台上的立足之道。自1965年加入联合国后,新加坡正式融入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在这一体系下,国家之间的争端应通过法律而非武力来解决。对于一个面积微小、经济开放且高度依赖贸易的国家而言,这不仅是一套原则,更关乎国家存亡。
新加坡不仅遵守国际规则,也积极参与了规则的制定。新加坡法律界泰斗如贾古玛教授、许通美教授以及时任总检察长赵锡柴,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谈判中发挥了主导能力。这项于1982年通过的国际公约,为全球海洋治理及国际航运建立了法律框架,而这些重要航道,正是新加坡繁荣发展的命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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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代至2010年代:发展成国际大都会……………
从建国迈向国际化
到了1990年代,新加坡的建国任务已经大体完成。国家所面对的挑战,也从维系一个年轻国家的稳定,转向确保法治精神在瞬息万变的国际环境中继续发挥作用。随着经济日益全球化、社会结构愈趋复杂,法律制度也必须不断与时俱进,以回应新的需求。
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就是建立健全的法律体制,以支撑本区域日益增长的跨境商贸和投资发展。新加坡公正无私的司法声誉,本身就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
1991年,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成立,为国际商界提供高效、可靠的争议解决平台。随后,全球首个综合性争议解决中心——————麦士威国际争议解决中心(Maxwell Chambers)于2010年启用。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和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则分别于2014年和2015年相继成立。这些机构相辅相成,进一步巩固新加坡作为安全、稳定并中立的跨境商业争议解决中心的声誉。
法庭之外化解纠纷
与此同时,争议解决方式的理念也产生了更广泛的转变。虽然法院依然是裁定权利义务的核心机构,司法体系开始更加强调通过对话、妥协
和协商来协助各方化解冲突,让当事人在维护彼此关系的前提下解决问题,从而取得更持久的成果。新加坡在调解领域的领导地位,也获得国际社会肯定。2018年,联合国通过《新加坡调解公约》,这是首个以新加坡命名的国际公约。
这种理念的实践并不仅限于商业纠纷领域。1998年成立的社区调解中心,旨在协助邻里、家庭及公众通过协商化解纠纷;邻里纠纷审裁庭则于2015年设立。
与此同时,刑事与家庭司法领域同样经历了类似的转变。
在刑事司法制度方面,新加坡逐渐将重点从单纯惩罚犯罪,扩展至帮助罪犯改过自新、重新
融入社会。2004年启动的黄丝带计划, 以及2010年推行的社区刑罚等倡议,都体现了这一理念。
在家事司法方面,2014年成立的家事司法法院,以及家事司法制度检讨委员会提出的建议,为采用疗愈式司法模式铺路。这是一种以解决问题和维护关系为核心的方法,旨在帮助家庭化解纠纷,同时维护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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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的法治
如果说前几代人建立了新加坡的法律体系并使之国际化,那么当代人则面临截然不同的任务:面对变化速度前所未有的挑战,确保法律制度持续与时俱进。
进入2020年代,新加坡迎来了一场无人能够预见的重大考验:冠病疫情。疫情颠覆日常生活,导致商业陷入瘫痪,并使契约关系承受难以想象的压力。在一夜之间,企业无法履行合同,租户无力缴付租金,司法制度必须迅速作出回应。
新加坡政府在短短九天内通过《2019冠状病毒疾病(临时援助措施)法令》,暂时保护个人、家庭及企业免受因疫情而无法履行租约、贷款及合同义务的法律诉讼,并允许法庭聆讯转到线上进行。
这是一个大胆的举措。让法律强行介入私人契约,绝对不是任何政府可以轻率做出的决定。 时任律政部长兼内政部长尚穆根解释,如果在这样一个极其特殊的时刻,仍然严格坚持履行合同法的条文,不仅无法体现法律精神,也将违背合同法本身的精神,那就是信任。不过,相关援助措施都有明确界限, 仅适用于确实因疫情蒙受困难的个案,并会随着危机结束而自动失效。政府同时创设一套全新的非正式评估员制度,让数以千计的普通民众无需承担高昂诉讼
费用和经历繁琐的法院程序,便能快速解决纠纷。 这充分体现了法治成为一项工具——————坚定、公平, 并着眼于实际成果。
如果说疫情考验的是法律体系应对危机的能力, 那么数码时代带来的挑战, 则是如何规管新科技迅速发展所带来的风险。
随着数码科技深入日常生活,政府颁布了多项新法令,加强对公众的保障,并维护公众信任。从《防止骚扰法令》, 到针对互联网虚假信息、诈骗及网暴行为的新法令,都体现了法律必须不断更新以应对新风险。
迎接数码时代的挑战
2023年通过的《网络犯罪危害法令》,允许政府在怀疑互联网活动涉及犯罪行为时发出指示、及时介入的权力。2025年通过的《互联网安全(援助与问责)法令》,则设立了互联网安全委员会,这个专责机构有权发出指示制止特定的
网络危害,为受害人提供及时且可及的救济。
尽管时代不断变化,但有一个原则未曾动摇:无论一个人的经济能力如何,司法必须人人可及。已有近70年历史的法律援助局,多年来持续为数以千计的民众提供民事法律援助。2022年成立的公设辩护人办公室,为符合资格、无力聘请律师的被告提供刑事法律援助,进一步强化了新加坡的刑事司法制度。
展望未来,新加坡仍将面对不少挑战,包括地缘政治局势紧张、经济民族主义、气候变化, 以及人工智能的兴起,而人工智能更助长深度伪造和网络诈骗等新型危害,为现有法律制度带来了全新考验。
面对这些不断涌现的新挑战,法治必须持续
演进,才能持续发挥作用和效能。然而,法治的核心原则在今天依然同新加坡建国初期一样适用。
法治之所以能历久弥新,正因为其能够顺应时代变迁,始终保持高效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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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吸引外商投资,我们当时的策略是把新加坡打造为第三世界地区中的第一世界绿洲。我们必须比邻国更稳定、更安全,并拥有健全的法律制度,以及秉公施行的法治,以此确立我们的独特优势。”
- 新加坡建国总理李光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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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放眼未来,思考下一部司法宪章………………让我们的法律与时俱进、回应市场需求,并确保制度不断演进,保持适应时代的能力,这是新加坡司法体系的核心特征。”
- 律政部长兼内政部第二部长唐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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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律政部
MINISTRY OF LAW
SINGAPORE
呈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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